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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东亮应邀参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
2022-03-27 19:35 侯文奇 

3月26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在中国人民大学挂牌成立。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王新清,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最高检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李奋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等专家学者,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部分试点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我校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侯东亮围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在企业合规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单元,来自全国部分知名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就本单元内容做了主旨发言。侯东亮副院长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侯东亮认为,社会加速发展的奇迹、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从立法到司法追诉都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明确修法目的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灵魂拷问和首要问题。如果说少年司法是20世纪刑事法改革王冠上的明珠,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那么企业合规就是21世纪刑事司法领域内一次变革。从犯罪成因和犯罪治理而言,未成年人司法和法人犯罪治理遵循着大致相同的思路。对于涉案企业,办案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也在逐渐转变司法理念,特别是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行以来,一些试点地区通过现有检察权能的从宽处理空间,尤其是相对不起诉,吸引、激励涉案企业积极整改,剔除犯罪诱因,从而达到良好的犯罪预防效果。

侯东亮提出,尊重司法传统恰恰能够补强司法改革正当性。尤其需要明确的是,检察官主导审前分流程序符合世界经验。从国内情况来看,司法体例的综合配套改革,法官、检察官是当然办案主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刑事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法国司法经验表明,作为司法官,法国检察官主导的刑事调解、公诉替代性措施分流了绝大部分的案件。对我国检察机关主导刑事合规,对涉案企业靠前挽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不少学者提到制度建构的问题,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可以区分为范式合规不起诉和简式合规不起诉。针对涉案企业的大小、影响力以及犯罪轻重区分适用。在异地监督考察机制方面,侯东亮提出修法应当从典型案例中发展出规则,依托区域检察协作平台,确立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合力破解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行刑衔接等难题,降低司法办案成本,提升办案质效,为推动区域行业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最后,侯东亮表示,研究基地应当凝聚力量,建设好这一国家智库。同时,从案例研究入手,为企业合规改革贡献河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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